第59章 天价代言花落耐克(第1/2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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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7月中旬,王志宇与耐克正式官宣他们达成合作。
耐克与王志宇达成天价代言合同的消息,如同另一枚重磅炸弹,在体育商业界掀起了前所未有的海啸。
官方新闻稿措辞谨慎却难掩其重磅:“耐克公司很高兴地宣布,已与费城76人队球星、2013年nba总决赛mvp王志宇达成一份长期全球代言协议。我们相信,王独特的比赛风格、无与伦比的求胜心态以及全球影响力,将帮助他成为未来篮球的标志性人物。我们期待与他携手,共同书写篮球的下一篇章。”
细节很快被神通广大的媒体挖出:7年1.5亿基础保障,外加3.5%的签名鞋销售分成!
舆论瞬间爆炸。
“历史级合同!耐克破例,新王加冕!”——《华尔街日报》体育版头条。
“超越勒布朗与kd!王志宇商业价值震惊联盟!”——espn紧急插播的特别节目标题。
“1.5亿+分成!耐克为何为一位新秀赌上一切?”——《福布斯》深度分析文章。
这份合同全面超越了勒布朗·詹姆斯(新秀时期与耐克签约的7年9000万,甚至超过了2010年与耐克续约的5年1亿)和凯文·杜兰特(新秀时期与耐克签约的7年6000万)当年所获的合约。
而销售分成条款,更是自乔丹之后绝无仅有的待遇。
质疑和惊叹交织而来。
惊叹者认为,王志宇新秀年即率队夺冠加冕fmvp,故事极具传奇性,其背后巨大的亚裔市场潜力(即使他持美国国籍,但其亚裔面孔在全球市场尤其是亚洲具有天然亲和力)以及安东尼·巴恩斯商业帝国的潜在联动效应,完全配得上这份投资。
他的“机器人”性格和只专注篮球的人设,在精心包装下,也能成为一种独特而吸引人的品牌形象。
质疑者则嗤之以鼻:“耐克疯了!一个常规赛场均不到15分、总决赛场均不到18分的fmvp?他甚至不是76人队内的常规赛得分王!”
“安东尼·巴恩斯用资本堆砌出来的泡沫?耐克是在向资本低头,而不是篮球实力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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